公告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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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關連交易
與麗珠單抗訂立
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
與麗珠單抗訂立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批准本集團自2025年1月1日起計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間內向麗珠單抗(1)租出資產,及(2)採購藥品之持續關連交易,年度上限分別為人民幣39.00百萬元及人民幣54.00百萬元。同日,本公司與麗珠單抗就上述持續關連交易分別訂立了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
《香港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健康元直接及間接擁有本公司約45.96%股本權益,因而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健康元間接擁有麗珠單抗26.84%股本權益,因而麗珠單抗(一家關連附屬公司)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分別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由於(i)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兼主席朱保國先生亦為健康元的主席,並於本公告日期間接持有健康元的47.79%股權;(ii)非執行董事邱慶豐先生為健康元的董事及副總裁;(iii) 非執行董事林楠棋先生為健康元的總裁及董事;及(iv)本公司執行董事唐陽剛先生及非執行董事陶德勝先生均為麗珠生物的董事,而麗珠生物持有麗珠單抗100%股權,故朱保國先生、邱慶豐先生、林楠棋先生、唐陽剛先生及陶德勝先生被視為於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並已於批准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董事會會議上
放棄表決。除朱保國先生、邱慶豐先生、林楠棋先生、唐陽剛先生及陶德勝先生以外,概無其他董事須於董事會會議上就上述事項放棄投票。
鑒於2025租賃額度及2025採購額度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分別超過0.1%但低於5%,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二零二五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因而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股東批准規定。
一、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與麗珠單抗訂立了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內容有關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計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間內本集團向麗珠單抗租出資產之持
續關連交易,年度上限為人民幣 39.00 百萬元。
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訂約方
買方︰麗珠單抗
賣方︰本公司
年期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先決條件
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須取得董事會的批准後方可作實。主體事項
根據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本集團自2025年1月1日起計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間內,將向麗珠單抗租出廠房和設備。本集團可就租出資產與麗珠單抗另行訂立具體實施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條款及付款安排),惟該等實施合同的詳細條款不得與二零二五租出資產框架協議的條款相抵觸。
年度上限及釐定基準
自2025年1月1日起計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間內,本集團將向麗珠單抗租出廠房和設備,年度上限為人民幣39.00百萬元。此年度上限乃本集團與麗珠單抗經公平磋商後按麗珠單抗現階段品種研發生產進度、所需的廠房空間和設備及業務需求等因素綜合釐定。
過往交易金額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十
年度 一個月
(經審計) (經審計) (未經審計)
36.28 36.19 30.80
定價原則及政策
本集團向麗珠單抗租出廠房和設備的價格將參考運營成本以及可比類別的廠房和設備(經考慮廠房地點、面積和狀態,以及設備的數量和狀態等)的現行租金等因素後經公平磋商後釐定,且交易條款將與獨立第三方進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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