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0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 6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修订。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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