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5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4年10月2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及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
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
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
联股东审议前述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
行投票。前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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