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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4 18:36:47 股吧网页版
长虹美菱: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6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4 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将存续期延长 1 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为 10 年。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修正案》”),对《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八条、第十条进行修订。现将虹云基金延期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虹云基金。虹云基金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成立,存续期为 8 年,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 1 年,
基金延长后累计存续期为 9 年,存续期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该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围绕智能终端价值提升的基础软硬件、新型智能终端、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新一
代信息技术。详细情况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2023 年 9 月 8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形式(2015-032 号、2015-033 号、2015-035 号公告、2023-044 号、2023-045 号、2023-046 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虹云基金实缴出资额为 2.5 亿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4,000 万元,出
资比例为 16%。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虹云基金分配资金约 3,548.63 万元,其中投资本金约 578.22 万元,投资收益约 2,970.41 万元。虹云基金存续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到期,由于虹云基金投资的多个项目尚未实现退出,虽然在
投项目整体评估值高于基金投资成本,但考虑到目前国内股权融资一级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短期内基金项目完全退出存在较大挑战,且根据目前基金管理人制定的项目退出计划,部分项目正处于上市筹划或转板申报阶段,为实现基金投资收益和保障合伙人利益最大化,满足相关要求,同时,为创造更好的项目退出窗口,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虹云基金拟将存续期延长 1 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并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根据相关规定,参股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0 年,即本次延期后该基金累计存续期为 10 年满足相关规定。

(二)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81,832,434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27.3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间接合计持有佳华数字 77.44%的股权比例,本公司与佳华数字同受四川长虹控制。

鉴于基金的共同投资方四川长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另一投资方佳华数字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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