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11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执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24年11月27日,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合奥)取得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186,046,512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14.33%),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根据《重整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在上述转增股票登记至云南合奥名下后,上市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依法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其中,董事会9名席位中,云南合奥有权决定7名董事人选,董事长由云南合奥提名的董事担任。在完成董事会改选后,云南合奥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承诺:自云南合奥取得上市公司186,046,512股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含,以下简称弃权期间),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934,374股股份(占总股本14.09%)以及在弃权期间内增加的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在弃权期间内,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放弃行使包括表决权、提案权在内的股东非财产性权利,保留作为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而享有的分红权、股份转让、减持、质押、取得股份处置收益、认购上市公司增资、可转债、获得上市公司清算财产等财产性权利。
3、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执行《重整计划》及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放弃表决权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
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4年10月2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均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2024年11月1日,南京中院作出(2024)苏01破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8日。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本次为执行《重整计划》实际转增股份717,254,468股,公司总股本由580,772,873股增至1,298,027,341股。2024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情况的公告》,管理人已于2024年11月 27 日将307,713,178股转增股票由“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其中向云南合奥过户了186,046,512股上市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云南合奥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事项
2024 年 11 月 29 日,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签署了《表决权放弃
承诺函》:自云南合奥取得红太阳股份 186,046,512 股转增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含,以下简称弃权期间),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无条
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82,934,374 股股份(占总股 本 14.09%)以及在弃权期间内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在弃权期 间内,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放弃行使包括表决权、提案权在内的股东 非财产性权利,保留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作为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而 享有的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