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红阳
股票代码:0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 206 号五机关办公院内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209 室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龙华东路 206 号五机关办公院内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209 室
股份变动性质:权益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8、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云南合奥、收购人、信息披露义 指 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
合奥咨询 指 曲靖高新投合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云南合奥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云南合奥0.12%出资额
高新奥合 指 曲靖高新奥合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云南
合奥有限合伙人,持有云南合奥30.55%出资额
云南资管 指 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云南合奥有限合
伙人,持有云南合奥22.33%出资额
颐和红阳(天津)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颐和红阳 指 伙),为云南合奥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云南合奥
47.00%出资额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曲靖高新投 指 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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