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12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重整进展及
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8.6 条,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太阳股份
或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
两个月。2024 年 12 月 6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出具
了(2024)苏 01 破 20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 288,405.29 万元资金事项已经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公司正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3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根据南京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苏 01 破 20 号《公告》,通知债权人
应在 2024 年 10 月 14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与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6日签署《重整战略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人投资协议书》。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涉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等四项表决事项。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并经南京中院同意,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截止。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告上市公司,由公司及时依法披露。
2024年10月2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等四项议案,均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同日,公司披露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破
2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 年 11 月 7 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收到重整投资人
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管理人账户已提
前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 14.57 亿元。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
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将在完成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后,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占用专项核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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