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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35:12 股吧网页版
学大教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9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紫光集团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申30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京01破128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履行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相关规定,根据紫光集团指令进行减持安排,管理人与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通过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的6,16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40.302元(不低于2024年12月11日收盘价44.78元/股的90%)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
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管理人通过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紫光集团专用账户”)持有学大教育16,073,68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0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持股情况:截止目前,持有学大教育的总数量为16,073,681股,占学大教育总股本的比例13.04%。

管理人:北京一中院依法指定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暨紫光集团等七家重整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受让方

公司名称: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20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有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217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星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尹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紫光集团有限公

司破产企业财产 16,073,681 13.04% 9,911,681 8.04%
处置专用账户
南京星纳赫源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0 0 6,162,000 5.00%
合伙)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南京星纳赫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履行其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四)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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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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