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9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80元/股。
3、回购数量: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2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1,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64.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5、回购用途: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注销,回购股份优先用于注销,注销股份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金额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情况,使用资金达到6000万元前一手),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订。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方式:集中竞价。
8、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其中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出具的《关于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以下简称“贷款承诺函”),同意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回购股票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12月30日,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公司拟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该回购股票用于注销和/或实施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 号)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五)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和/或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优先用于注销,注销股份金额为 6000 万元(具体金额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情况,使用资金达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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