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新业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译军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270,326,74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7,374,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7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7 人,代表股份 2,952,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2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7 人,代表股份 2,952,58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7 人,代表股份 2,952,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2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 1 项,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56,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0%;
反对 1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弃权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2,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19%;反对 1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01%;弃权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8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金涛、戴懿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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