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为进一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5 元/股(含),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0,200 股,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时以及回购期间每个月初就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068、071、075、082、092,2024-006、007、011、012、021、035、039、048、057、064)。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符合
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296,1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164%,最高成交价为 14.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0 元/股,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430,810,278.8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回购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主体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6,000 万元,增持计划实施
期限为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2023 年 8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万泽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万泽集团通过深
交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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