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5 16:56:57 股吧网页版
中原环保:关于将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7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 无偿划转至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生产经营体系,更好地促进研发与生产紧密结合。中原环保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监测站”)100%股权,划转至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划转完成后,排水监测站成为创新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且仍为中原环保全资孙公司。本次划转不改变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划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划转前:

划转后:

二、实施方案

净化公司将持有的排水监测站 100%股权按照其账面净值500 万元划转至创新中心,创新中心注册资本不变并增加对排水监测站的长期股权投资 500 万元。划转完成后,排水监测站独立法人地位不变,仍独立享有和承担自身的债权和债务。

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形,不涉及职工分流及安置问题,且不涉及债权债务及负债处置问题。

三、交易各方情况

1、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11205264N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伟刚

成立日期:1998 年 9 月 14 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 号院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中水开发利用;化工、复合肥料生产销售;养殖业、种植业;城市固体废弃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清运、处理和资源利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情况:2024 年 9 月底总资产 1,065,899.97 万元,净

资产 574,668.95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4,822.68 万
元,净利润 67,600.96 万元;2023 年 12 月底总资产 890,613.01 万
元、净资产 507,067.99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296.17 万
元、净利润 52,807.35 万元。

2、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D57DGC9A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爱华

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 号 12 层 1216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主要财务情况:2024 年 1-9 月总资产 238.62 万元、净资产
209.95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30 万元、净利润-90.05 万元。

3、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410DJA3H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建军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7 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 号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监测;生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