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程序,依据《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董事长职权内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参加或列席董事长专题会议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决策应当集体研究讨论,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由董事长作出最终决定。
第四条董事长专题会议作出重大决策,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提出议案。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决策事项进行科学论证,提出议案。
(二)听取意见。议案提出后,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风险评估。按照规定,视议案类别由本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四)合法合规性审查。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议案提交审议前,应当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审议。
(五)集体讨论。决策议案应当经集体讨论,不得以传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第二章 参会人员与职责
第五条董事长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会人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视议题内容参加会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专题会议主要审议决策下列事项,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或者上级单位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后上报:
(一)审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一定金额以上的自筹资金航天防务项目立项;
(二)审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一定金额以上的自筹资金民用产业重大研制项目立项,公司本部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本部资金运作方案和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审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一定金额以内的关联交易、资金借入、对外捐赠或赞助项目;
(四)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审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一定金额以内的对外投资(除委托理财外)、购买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同一交易事项在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的,以其累计数计算交易金额);
(五)审定产业规划、专业规划、专题规划等公司级规划,子公司主责主业批复与建议;
(六)审定总额未超过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调整方案、不涉及主要财务指标调整的公司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公司本部年度预算及调整方案;
(七)审定公司本部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公司级非法人机构建设事项;
(八)审定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九)审定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建议、所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包括考核管理办法、所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提示目标值、目标值及调整情况、所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相应表彰奖励事项、年度所属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等方案;
(十)董事会授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长在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时需要本人回避表决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董事长专题会议应当结合实际,明确决策事项并形成清单。决策事项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董事长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协调,主要包括征集会议议案、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记录会议内容、编发会议纪
要及归档会议材料等。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召开时间一般提前一周确定。遇重要情况,经董事长同意,可以及时召开。
第十一条董事长专题会议应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遇特殊情况,在保障参会人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的条件下,经董事长同意,可采取电话或电视会议等方式对议案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三条董事长专题会议议题由董事长提议或其他参会人员提出建议,董事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会议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案进行,没有列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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