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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4 19:09:33 股吧网页版
莱茵置业:关于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15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85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情况概述

为加强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体育产业链生态布局,2015年7月14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以下简称“体报总社”)签署了《关于体育产业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8号

法定代表人:涂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8,285.3万元

公司简介: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系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新闻出版单位,是由在中国最具影响的四大体育媒体:中国体育报社、新体育杂志社、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体育杂志社,重新组合而成的拥有数十种体育报刊以及各类体育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中国最大的体育传媒基地。作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新闻出版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担负着全面准确宣传体育工作方针,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传播体育信息的使命和任务。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是我国最大的综合性传媒集团,拥有《中国体育报》、《篮球报》、《中国体彩报》、《假日休闲报》4种报纸,《新体育》、《中华武术》、《中国体育》、《足球世界》、《篮球》等28种期刊,以及拥有“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200多种体育图书)、“人民体育音像出版社”、“中体音像出版社”、“中国体育在线网站”、“华奥星空网站群”等优势资源。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作为国内着名的体育传媒集团,具备丰富的体育产业、传媒产业资源。莱茵置业作为上市公司拟积极拓展体育产业,共同拓展在体育产业领域的合作。

2、合作宗旨

双方应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在体育产业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1)双方在本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强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开拓市场;

(2)双方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在本协议下,尊重对方的权益与利益,并在平等互惠、诚信共赢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3)双方将在合作中通过友好协商,规避竞争,合作双赢,共同发展。

3、合作内容

(1)莱茵置业拟向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全资子公司中体联(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增资,以该公司为平台开展体育规划设计等业务。具体双方股份的比例,根据评估值确定。

(2)以双方合资的中体联(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股东,引进体育行业及相关行业优质资源,成立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公司,开展以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为核心的体育产业业务,所涉体育产业包含但不限于体育规划设计、体育场馆和设施建设、体育资讯咨询、境内外体育赛事组织承办、职业体育赛事运作、群众性体育赛事运营、体育赛事转播、体育传媒、体育投资基金运作、体育旅游、体育健身、体育用品经营、体育场馆运营、体育中介服务等。

(3)资源整合。双方通过各自拥有的境内外分支机构,通过积极发掘各自区域网络优势,为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发展中联系政府部门、对接市场资源、寻求合作机会提供相应的渠道支持。

(4)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凭借其在媒体行业的专业优势,为莱茵置业提供体育产业的行业分析、市场研究等支持。双方可以互换作为实践基地,为莱茵置业了解体育行业、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了解实体经济企业运转,培养复合专业人才提供支持。

(5)为便于合作,双方均可以指定其附属公司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

4、双方权利义务

(1)双方应发挥各自优势,以合资公司为平台,拓展体育产业板块业务。

(2)就合资公司设立、运作、业务模式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排他性

(1)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不具有排他性,即双方均不限制对方与其他第三方公司签署类似协议的可能。

(2)尽管有上述约定,但本协议仍然赋予双方为彼此的优先合作伙伴,在具体项目上,在同等或相似条件下,双方为彼此优先选择的合作伙伴。

6、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生效。除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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