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栋 17楼 邮编:410000
17th Floor,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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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 月
目 录
目 录......1
释 义......2
第一节 引言......5
第二节 正文......6
一、《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1......6
二、《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2......27
三、《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3......37
四、《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5......44
五、《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6......55
第三节 签署页......73
附表一:金创和信主要间接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股东穿透情况......74
附表二:陕西电子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及其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表......83
释 义
除以下特别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术语、简称与其在本所就本次重组已出具法律意见中的含义相同:
《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审核问询函》 指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5
号)
本所为本次重组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最终经签署的作为本次重
《重组报告书》/《重组 指 组申请文件上报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报告书(草案)》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最终经签署的作为本次重
组申请文件上报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问询回复 指 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修订
稿
《审计报告》 指 希格玛出具的希会审字(2024)5290 号《陕西长岭科技电
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致: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
请协议,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2024 年 6 月 3 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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