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11月13日披露的《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实施进展及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注销完成相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的公告》中提到的,“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和“提存股份注销及分配情况”,是否仅针对业绩承诺补偿部分,重整计划中为债权人预留的偿债股份,是否受本次注销及分配的影响?另外,重整计划中为债权人预留的偿债股份现在的分配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是怎样?
供销大集: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4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转增的1,273,343,016股提存股份中的1,105,713,981股不再向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从管理人账户中直接注销,视同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了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剩余167,629,035股对应分配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11月11日,已完成相关股份的注销及分配工作。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履行清偿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4年4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转增的1,273,343,016股提存股份中的1,105,713,981股不再向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从管理人账户中直接注销,视同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了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剩余167,629,035股对应分配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11月11日,已完成相关股份的注销及分配工作。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履行清偿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1-25 1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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