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
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与本次重整相关的公告及本专项意见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重整程序已执行完毕但尚有未完结事项
2021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
人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上市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2021年 9 月 30 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
组会议召开,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人会议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确定表决截止
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截止表决期满,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供销大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21 年 10月 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21 年 12 月 30 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海南高院提交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2021 年 12 月 31 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收到了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根据供销大集《重整计划》中“先重整,后引战”的相关安排,供销大集预留了531,776.87 万股重整转增股票(以下简称“转增股票”)用于未来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现金流。本次财务投资人认购股份系供销大集重整程序中该预留股份。
二、投资协议解除风险
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协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或在下述情形予以解除:
1、财务投资人逾期未足额支付认购价款的,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否则供销大集有权解除本协议。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投资协议方可解除。
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投资协议解除条款及协议解除风险。
三、投资协议履行风险
在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财务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及/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协议履行的相关风险。
本专项意见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出具,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投资建议。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各项公告。
正文
一、本次重整基本情况
2021年 2 月 10 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
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2021年 9 月 30 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
组会议召开,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人会议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确定表决截止
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截止表决期满,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2021
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约 531,776.87 万股转增股票用于未来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现金流。
2021 年 12 月 30 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海南高院提交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请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2021 年 12 月 31 日,供销大集及二十四家子公司收到了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海南高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供销大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已经登记至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2024 年 1 月 3 日,供销大集与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
商贸”)、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和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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