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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2 09:46:38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你好,请问贵公司是否了解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目前是否已经着手准备或实行数据资产入表?如有了解/施行,请问贵公司如何看待这一规定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稳健性和可操纵性这三方面的影响以及贵公司对数据资产入表后市场对公司的估值变化有怎样的预期?
海德股份:
2021年初,银保监会批准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试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于2021年7月获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个贷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资质。基于个贷不良资产债权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分散化、线上化的特点,业务高度依赖数据及模型、系统的能力。海徳资管自业务开展以来,借助快速形成的个贷不良资产业务规模,已建成“资产管理+处置作业+债务人窗口”三位一体的系统平台,并快速上线接入了人行征信系统。
海徳资管充分发挥牌照优势和专业资产管理能力,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展个贷不良资产管理业务,截至目前,已收购个贷不良债权项目共计29个,债权本息约183亿元,债务人超过62万户,在全国五大AMC和60家地方AMC中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领先水平。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开展,数据资源也在不断累积。
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之后,我们就组织外部专家进行了研究学习。该规定出台实施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执行时间较短,行业处于探索阶段,尤其在数据资产确权、估值、应用、合规等关键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数据资产已经成为新型的资产类型和生产要素,公司在个贷不良资产业务方面积累沉淀的海量数据具备一定的独特性,未来在行业打通数据权属确定、创新应用、估值定价、综合评价及收益分配等核心价值链环节后,公司所持有的数据价值可以得到充分的激活与释放,加速公司数字化深化转型,提高数据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预期。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8-26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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