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取消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袁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 7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袁伟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袁伟先生回避表决。
(三)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四)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