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后,就《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是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的具体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获得相应流动资金并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做好主业。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与会独立董事:
魏建舟 林进挺 李 伟
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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