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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1-01-11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6月28日下午在本公司金来宫会议大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及经授权委托人共57人,代表股数77661412股,占总股本的56.12%。经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表审议并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通过董事局1994年度工作报告及199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二、通过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三、通过199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1994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
1.可分配利润69058560.88元。
2.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905856.09元;39.92%任意盈余公积金27568064.70元;10%的公益金6905856.09元;40.08%的分红基金27678784元。
3.按总股本138393920股进行分配。
4.按照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均采取派送红股的方式分配,具体是:每10股送2股红股。
五、通过新增股本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补选监事的议案,并选举邢益松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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