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11-23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与海口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建总”)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所拥有的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公司的全部产权以8,301,148元整体转让给工建总,并于2000年11月21日在海口与工建总签署了《产权转让协议书》。该关联交易需经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工建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工建总是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万元,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吴兴礼。主营业务:工业区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2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89.45万元,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大道,法定代表人:曲大利。主营业务:开发区的综合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高科技产品开发经营,工程承包,建筑设计、装修,项目咨询,旅游服务,进出口业务等。
三、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的日期:2000年11月21日
2.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公司是我公司1993年投资5700万元兴建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墙地砖等建筑材料。审计基准日2000年6月30日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8,576.98万元,负债总额17,746.87万元,净资产830.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9.24万元,净利润-900.03万元。
3.交易价格的确定
以审计后的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以人民币8,301,148元将公司所拥有的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公司的全部产权整体转让给工建总。
4.交易的结算方式
根据产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工建总以现金分期支付购买产权价款,分期支付的安排是:协议签订生效后10日内付400万元,余款在两年内分八期付清。
四、此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局认为,通过此次产权转让,公司可以将一直以来都是负债和亏损的大户,拖累公司发展的主要包袱——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公司甩掉,从而减少公司的主要亏损因素,改变公司连续亏损的状况。
此次产权转让后,本公司原对金盘建筑材料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根据《产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工建总用金盘建筑材料公司的自有足质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此次关联交易的正式生效条件
此次关联交易须经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工建总之主管部门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后生效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议决议。
2.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签署的《产权转让协议书》。
3.海口齐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海齐字[2000]197号审计报告。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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