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4-06-30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财务报告摘要
截止1994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负债及利润实现情况如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三)财务报表注释
1、本报表编制遵照《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政策、准则、制度与93年度财务报表一致。
2、本公司有下属两家100%股份子公司,即海口市工业开发进出口贸易公司及海口市工业建材发展公司。两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皆在报表中合并反映。
3、所得税: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1988)27号《关于鼓励投资的各项优惠办法》规定执行。总公司按15%计提所得税;海口市工业开发进出口贸易公司(子公司)获利的第一年度免缴所得税;海口市工业建材发展公司从事工业企业获利的第二年度免缴所得税。
4、股东权益期末数比上年末增加43,838,25.83元,比上年末增长23%,这是因为今年1-6月份增加了未分配的利润。
5、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系今年上半年金盘开发区中心管理区吸引了投资单位进入,及部分商住楼、及部分商住楼、标准厂房实现销售。
6、投资收益系总公司入股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的93年度分红和下属子公司海口市工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对外投资收益。
7、对溢利预测的说明:本公司经海口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1994年度溢利预测经营收入30,160万元,税前利润9,918万元,税后利润8,685万元,截止1994年6月30日止已实现经营收入15,126万元,税前利润5,149万元,税后利润4,384万元,分别完成94年度预测的50.15%、51.92%、50.48%。
二、特别事项说明
本公司通过深交所竞介发行的2500万元公众股所募集的16,700万元股金于94年8月才到位,将按计划投入,由于本公司股票于8月8日上市,其他具体情况详见1994年8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海南日报》上的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总裁:唐苏宁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