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4-06-01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概要本身不是发售新股票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决定的依据。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有关事项可咨询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本次发行特设咨询电话:(0898)6782672。
发行每股面值1元之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每股发行底价6.68元。
主承销商
海南省证券公司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证券公司
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司
发行顾问: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一、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中下列简称具有的意义:
1、本公司(或公司):指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原公司:指海口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3、主承销商:指海南省证券公司、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4、新股:指本公司本次向境内合法自然人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元的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合法自然人:指具有现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可认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资格的个人。
6、子公司:指本公司持有50%(含50%)以上股份的公司
7、关联公司:指本公司持有50%以下股份的公司
8、元:指人民币元
9、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系根据国务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和证券委、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现行有关法规、规章制订而成,并经海南省证券委员会、深交所、证监会审查和本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旨在同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招股的有关资料和介绍本公司原有的基本情况。本公司董事局确信本招股说明书概要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本公司董事局成员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三、本次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苏宁
注册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大道
电话:(0898)6782672
传真:(0898)6776370
联系人:邹智胜
2、主承销商:海南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哲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新村2号
电话:(0898)6770201、 6781562
传真:(0898)6792799
联系人:张弓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耀祺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
电话:(0898)8513372、8513057
传真:(0898)8513379
联系人:蔡明
3、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门外高梁桥中苑宾馆1401/1402房
电话:(01)8318888-1402、1401
传真:(01)8320377
经办律师:唐金龙、朱楷
4、上市推荐人:
(1)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海南省证券公司
(3)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上步华发北路416栋5层
电话:(0755)3326847
传真:(0755)3355405
联系人:吴冶平
5、本次发行顾问: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历伟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上步华发北路416栋5层
电话:(0755)3221109
传真:(0755)3355405
联系人:王培林
6、会计师事务所:海口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吴齐渊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齐渊、李展年
注册地址: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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