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工智
股票代码:000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3 层2306-A27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3层 2306-A2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竞得)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ST 工智 指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旭佳泽 指 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联创 指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哲方 指 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长旭佳泽通过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价成功竞买无锡联创和无
锡 哲 方 被 司 法 拍 卖 的 股 份 , 两 次 合 计 竞 买 成 功
38,412,722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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