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实
效”的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协助舆情工作组汇总收集相关舆情信息,负
负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
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保持客观、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持客观的态度,不夸大及歪曲事实,保证对外沟通信息的一致性。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与媒体真诚沟通,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制定进一步的应对方案,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积极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更好地分析和研判舆情发展,以积极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舆情工作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努力化解危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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