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8 月)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全文 全文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制造电线、电缆、光缆、电工器材、通信设备;信息传 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电子器
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租 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赁和商务服务业。(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 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
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
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
照明器具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
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
售;货物进出口;销售代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上项
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
标的。 的。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
利益分配; 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
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 (五)查阅、复制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 介机构查阅、复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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