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净股不应该允许发债
破净股不应该允许发债
2024-11-24 22:33:00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以及2023年11月8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中提到,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此规定是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因破净股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意味着公司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投资者信心较低、风险较大,若破净股发债,可能面临市场负面反应,导致发行失败或成本增加,还可能影响公司信誉和后续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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