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许可、孙轩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许可、孙轩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许可、孙轩。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许可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曾保荐江苏银行配股项目;曾主要负责和参与青岛农商银行 IPO 项目、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原证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孙轩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曾保荐无锡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美亚柏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派克新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江苏银行配股项目;曾主要负责和参与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ST 金瑞重大资产重组、江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江阴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江苏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中国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浦发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长沙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朱志帅女士,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曾主要负责和参与中信银行配股、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锡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平安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工商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中国人保 IPO 等项目。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龙定坤、哈逸飞、何茜、张姗姗、张诺亚、赵昱刚、邹卓群、董玉颖。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7 层
4、设立日期:1993 年 4 月 12 日
5、注册资本:3,909,227,441 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张会学
7、联系方式:010-83052461
8、业务范围: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研发、应用、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经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一)保荐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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