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18:53:15 股吧网页版
平潭发展: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7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经办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