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20:13:19 股吧网页版
德龙汇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CO., 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
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6 月,1996 年获得证券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 1 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2013 年 11 月转制为四川华信。2023 年度,四川华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 43 家,收费总额 5,129.60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4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审计小组于 2023 年 11 月进场预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及管理层
进行了预沟通,确认审计重点。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四川华信与公司
管理层及治理层就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2024 年1 月至 4 月,四川华信审计小组正式推进年报审计,并与公司保持持续沟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2023 年 3 月 28 日,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四川华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2023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公司 2023 年度经营
与财务情况的沟通汇报,并及时与四川华信预审团队沟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