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拥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系统及股权激励领域专业经验,曾就职于四川大学水电学院、中国水利水电对外公司投资部,曾任和君咨询资深合伙人、战略管理委员会常委、战略顾问委员会常委、和君股权激励研究中心创建人,苏州固得、汇洁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和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未出现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阅研各次会
议议案,关注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2023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 本报告期 现场/视 是否连续
董事 应参加次 频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数 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议
刘志强 11 2 9 0 0 否 3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组织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 2 次会议,推进 第十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对 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并将董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合格 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独董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全票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阅读审前报表,与其余两名独
立董事沟通讨论,并参与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结合公司实际,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5、现场工作时间及履职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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