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2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提请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顶信瑞通持有公司 114,761,828 股,持股比例为 32.00%,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持有公司的股份后,其持股比例为 32.29%。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顶信瑞通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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