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50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双桥商场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租双桥商场部分房产的
议案》。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整租商户四川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北华联”)退租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 2 号的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 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的全部房屋(以下简称“双桥商场”)后,四川北华联与其 转租商户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如家”)就退租事宜未达 成一致,上海如家未搬离租赁场地,公司多次督促四川北华联解决上述事项,并 收取相关主体房屋占用费,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后公司将双桥商场出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成都华联”),由成都华联对外招商。成都华联与多方积极协商,推进解 决上述退租事宜,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拟与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华 北路店(以下简称“成都如家”,系上海如家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成都如家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39 年 4 月 30 日止,合计 15 年 10 个月,租赁
双桥商场合计租赁面积为 9,645.44 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住宿型酒店,租金合 计为 94,261,991.20 元。同时成都华联拟与成都如家、上海如家签订补充协议,按
照租赁协议确认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间租金金额,并对该租金
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明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承租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华北路店;
2、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 2 号 1 楼、4 楼、5 楼;
3、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4、负责人:刘立;
5、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10 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类产品零售及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7、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华北路店
(二)租赁标的物及租赁用途
甲方将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 2 号 1 栋,计租面积为 9,645.44 平方米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住宿型酒店,商标为如家商旅酒店。
(三)租赁期限
合计 15 年 10 个月,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39 年 4 月 30 日止。
(四)租金
本次租赁总租金合计为 94,261,991.20 元。租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同时成
都华联拟与成都如家、上海如家签订补充协议,按照租赁协议确认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间租金金额,并对该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明确。
(五)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得到依法依约有效履行,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964,544 元作为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如付款义务等)的合同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及提前解除合同约定
1、乙方出现严重的违约情形,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并没收合同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以当期租金标准计算的 3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且甲方不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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