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1 18:14:47 股吧网页版
德龙汇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2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53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3,226,8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98%,
最高成交价为 5.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998,9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人民币 7.90 元/股,成交总金额 1,699.89
万元在 1,500 万元至 2,500 万元之间,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