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5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龙汇能”)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曲靖市马 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17,010 万元收购交易对 方高戈、艾雪、郝梦宇(三人合称“原股东”)持有的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能燃气”“标的公司”)合计 70%的股权,并于当日签订《曲 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 70% 股权的公告》(2023-009)。
原股东在原协议中对标的公司 2023、2024 和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承诺期”)
业绩进行承诺,原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在承诺期任一会计年度当期经审计实际净利
润数低于 1,500 万元,公司有权在 30 日内以书面通知要求原股东回购公司持有的
全部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原协议回购约定”)。
由于区域内下游工业用户需求不足、国内天然气供应持续宽松,标的公司 LNG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叠加上游中缅管线气源成本上涨等因素,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预计不能达到 1,500 万元,将触发原协议回购约定。
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结合原股东现阶段资金情况,与原股东高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高戈提前回购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 21%股权,股权回购价款按照原协议回购约定以公司收购款本金加年化 7%单利利息对应金额定价,为 57,000,0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原协议项下关于原股东的业绩承诺、估值调整、股权回购及其他义务,原股东继续严格履行。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高戈以 5,700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盛能燃气 21%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高戈,男,身份证号码:132801********4650,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名称: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翔路公园壹号小区 4 幢 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守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生产、销售;天然气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天然气技术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完成前,盛能燃气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德龙汇能 12,600.00 70.00
2 高戈 5,400.00 30.00
合计 18,000.00 100.00
2、本次交易完成后,盛能燃气的股权结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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