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11-0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概要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与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00年10月20日在安徽省亳州市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是股份公司占用集团公司的办公及附属设施,支付大约600万元的综合服务费。根据有关上市规则,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股权占65.96%。该关联企业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
注册地 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经营范围 饮料、饲料、建筑材料、塑料制品
的制造,食品加工等
法定代表人 王效金
成立日期 1995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亿伍仟叁佰叁拾捌万元
净利润 14,965.75万元(1999年审计)
净资产总额 134,014.47万元(1999年审计)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集团公司从2000年元月1日起为股份公司提供办公及配套设施的综合服务,包括古井宾馆、职工小学、幼儿园、职工医院、工会、文体馆、职工宿舍等设施的使用,其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为15,320,255.66万元;管理人员及教职员工有100多人。双方曾签有综合服务协议,用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原签有的服务协议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已有所欠缺。公司认真研究讨论了这种综合服务,考虑到双方各自的利益和机会成本,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原则,重新设计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双方于2000年10月20日在安徽省亳州市重新签订了新协议,依法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新协议规定,公司每年应付母公司占用及管理服务费约600万元。
该协议正式生效无须股东大会审议,自协议签订日起生效。
四、该关联交易对股份公司的影响
综合服务涉及的金额较小,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且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按服务性设施的原值和使用寿命、及关联交易方的机会成本共同确定的。考虑集团公司因为让出这部分设施而损失的机会成本价值,股份公司依据服务性设施的固定资产净值的40%支付综合服务费。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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