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2 09:50:18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你好,请问贵公司是否了解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目前是否已经着手准备或实行数据资产入表?如有了解/施行,请问贵公司如何看待这一规定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稳健性和可操纵性这三方面的影响以及贵公司对数据资产入表后市场对公司的估值变化有怎样的预期?
古井贡酒: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被纳入会计处理范畴。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数据资产入表涉及“数据资源”识别、确认、计量、披露以及后续风控等环节,公司坚持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循序渐进推进“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源入表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8-23 15:12:37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