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3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由董
事长赵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3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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