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4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传真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伟进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锂”)持有的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与江西智锂拟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标的股权按照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4 年 8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值作价。此次收购协议约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预计不高于 1,500 万元”。江西智锂同意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预计不晚于 2024年 9 月 10 日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及时完整的披露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全文,并将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决定是否再次召开董事会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本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余锂想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完善了公司前期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的业务链条,将丰富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收购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与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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