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7-12-22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7-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7年12月1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授权董事0人,公司董事徐留平、邓智尤、邹文超因在外出差没有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由原控股子公司长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而来的,于2007年7月正式成立,本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投资1,307万元(占95%)和69万元(占5%),主要为河北长安及本公司出口整车及零部件等业务服务。截至2007年11月,长安国际出口汽车16,751辆,实现销售收入44,481万元,实现利润545万元(未经审计)。
长安国际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主要为远期信用证或赊销,期限为90-110天。截至2007年11月底,长安国际应付河北长安17,000万元,本公司3,500万元。由于长安国际注册资本金较小,融资能力差,为缓解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解决长安国际与河北长安之间的资金占用,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借款给长安国际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6.561%。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