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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安汽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高志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04-1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志凯,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本人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

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

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志凯

2006年4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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