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7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
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 次监事会会议以书
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逐项对照审核要求核查和谨慎论证后,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
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长安”)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1.7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和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09,337,86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即不超过 2,975,186,709 股(含本数)。其中,兵器装备集团拟认购
金额为 15 亿元 ,认购数量为 127,334,465 股;中国长安拟认购金额为 10 亿元,
认购数量为 84,889,643 股;南方资产拟认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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