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85
债券代码:148147.SZ 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债券代码:148147.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支付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凡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2 月 19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发行本期债券,根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支付本年度利息,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3.债券代码:148147.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票面利率:3.00%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2 月 20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22 长安 K1”的票面利率为 3.00%,每张“22 长安 K1”(面值 1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张派发利息为 2.4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
2.除息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3.付息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4.债券面值:100 元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6.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00%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长安 K1”持有人。凡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2 月 19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