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9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持有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金融”)20%股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7)。
二、进展情况
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公司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产交所”)提交了《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重庆产交所出具的《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产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支付了保证金6.9亿元。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重庆产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公司与渝富资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成为长安汽车金融20%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人民币23亿元。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长安汽车金融 20%股权。
2.成交金额:人民币 23 亿元。长安汽车金融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评估值,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支付期限:乙方按照交易条件支付的保证金,抵扣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2 亿元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在协议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次交易根据法律法规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有权派出机构批准后生效。
6.股权交割:乙方支付完成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为股权交割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是标的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对标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甲方应督促长安汽车金融完成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出具。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乙方提供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相关资料,并由双方督促长安汽车金融完成章程修订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企业变更及备案登记或其他股权交割涉及的事项变更。
7.过渡期损益:本协议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前,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长安汽车金融标的股权对应的经营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但甲方未善意行使股东权利或善良管理义务的除外。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包括陈述和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存在误导),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差旅费、因财产保全支出的保险费)的,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赔偿非违约方。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还需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有权派出机构进行行政审批,以及取得上级有关机构批准,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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