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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5-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G 长 安:澄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05-24



证券简称:G长安(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6-3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5月19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题为《长安联手江铃首推低价家轿》和《陆风上市谁受

益》的文章,其中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为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澄清如下:

文中提到"江铃控股会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研发费给长安汽车……,也就是说,2亿多的研

发费用将进入长安汽车的腰包",该信息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江铃控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0%的股权,本公司自主研发的汽车产品C

V9(即陆风风尚)通过技术许可方式由江铃控股生产,并向江铃控股收取相关的技术入门费

和提成费。其中技术入门费为900万元人民币,技术提成费根据许可期限内CV9实现的含税销

售收入的1%收取,累计收取总额不超过1亿元,许可期限为自2005年6月起十年。

文中提到"王锡高说:在江铃集团与长安集团进行谈判前半年多,长安集团就进行了研发

工作,大部分的研发成本都由长安集团支付了",该信息与事实不符。CV9是由本公司自主研

发的汽车产品,全部研发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文中提到"目前长安汽车和江铃集团正在考虑引进新股东。有消息指出,福特汽车有意参股江

铃控股"。本公司在此声明,截至本澄清公告作出之日,江铃控股并未制订引进新股东的计划。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信息以上述报刊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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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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