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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