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 年第一次)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0 泰达 01 14908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43 层)
2020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受托管理人”)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泰达股
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387 号),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发行规模 3.56 亿元,期限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董事长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董事
长胡军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胡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代理总经理职务。截至披露日,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补选董事长的工作。
三、本次变更对偿债能力影响的分析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胡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完成补选董事长的工作。本次董事长变更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20 泰达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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