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负债转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最新发生事项,并基于谨慎性、客观性、合法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弃置费用进行评估,将全资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钢矿业”)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进行转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5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自然保护区内有效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要求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区(暂不包含黑蜂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仍有效的 235 个探矿权和 50 个采矿权矿业权人,立即停止一切勘查开采活动,退出自然保护区,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金钢矿业受该政策影响,采矿权将被注销,并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因此,金钢矿业参照《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乔普卡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所需费用进行估算,需预提弃置费用 55,141,448.1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3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分
别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采矿许可证拟办理注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办理采矿证注销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矿山清理恢复治理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019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转回、转销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金钢矿业拆除、治理等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在 2018 年度核销无形资产采矿权原值 192,841,429.56 元,累计摊销 22,351,467.86 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0,489,961.70 元。
2024 年 3 月 5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了《自治区自然资源
厅 2024 年第六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矿业权申请公示》,审查通过 26 个探矿权和7 个采矿权申请,其中包括金钢矿业采矿权延续。金钢矿业通过申请并按要求提交
相关材料后,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取得了金钢矿业采矿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金钢矿业采矿权拟延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拟延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延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预计负债转回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五条之“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之“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三条之“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的规定,金钢矿业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金钢矿业可以在采矿
许可证范围内进行开采,至此,金钢矿业因受环保政策闭矿而承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责任和义务终止,金钢矿业将预计负债余额全部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预计负债转回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披露日,金钢矿业共发生弃置费用 31,057,974.04 元,剩余 24,083,474.07
元。本次预计负债转回金额为 24,083,474.07 元,将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83,474.07 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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