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齐河县大张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的
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12 日,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人
民币 5,528 万元竞得齐河县大张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竞得齐河县大张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关于竞得齐河县大张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签订了《山东省探矿权出让合
同》,获得齐河县大张地区铁矿普查探矿权,探矿权成交价为 5,528 万元,后续将按要求缴纳竞拍成交价,并积极办理探矿权登记。
三、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的《山东省探矿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让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乙方(受让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勘查项目名称:山东省齐河县大张地区铁矿普查
(二)勘查矿种:铁
(三)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省齐河县
(四)面积:21.3km2
(五)范围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1、116°25'50.000″,36°34'53.943″;
2、116°25'11.841″,36°34'53.943″;
3、116°25'11.854″,36°34'14.689″;
4、116°25'04.385″,36°34'14.689″;
5、116°25'04.385″,36°33'41.864″;
6、116°24'34.575″,36°33'41.864″;
7、116°24'34.575″,36°33'18.599″;
8、116°24'22.582″,36°33'18.599″;
9、116°24'22.574″,36°33'00.841″;
10、116°23'50.000″,36°33'00.841″;
11、116°23'50.000″,36°37'45.000″;
12、116°25'50.000″,36°37'45.00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第二条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第三条 出让年限: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为 5 年,期限届满前可按规定申请延
续。
第四条 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
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一)探矿权成交价: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仟伍佰贰拾捌万元整(大写)(¥5528 万元)。
(二)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在该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按年度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 1.8%逐年缴纳。缴款时间等事项在探矿权转采矿权后,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按规定另行约定。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送德州市、齐河县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由齐河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本合同等费源信息推送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开具缴款通知书,通知乙方缴款。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税务部门缴款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探矿权成交价;未按时
足额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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